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唐丹)為加強命案防控工作,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(chǎn)安全,扎實推進平安建設,近日,邵陽縣人民檢察院重大犯罪檢察部干警進入社區(qū)開展命案防控宣傳工作。
活動中檢察干警通過向群眾發(fā)放宣傳資料、現(xiàn)場講解等方式,向群眾宣傳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幫助群眾正確處理鄰里糾紛、家庭矛盾、婚戀糾紛、債務糾紛等問題,引導學會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切勿因一時沖動走上犯罪道路。
據(jù)悉,本次宣傳活動的參與人數(shù)達300余人,共發(fā)放普法宣傳手冊百余份,為在場居民解答相關法律問題30余次。
下一步,邵陽縣檢察院將繼續(xù)發(fā)揮檢察職能,自覺將命案防控和維護社會穩(wěn)定貫穿到檢察工作各方面,為營造安全穩(wěn)定的社會環(huán)境貢獻檢察力量。
檢察官普法
第二百三十二條 【故意殺人罪】故意殺人的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二百三十四條 【故意傷害罪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傷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第二百六十三條 【搶劫罪】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(chǎn):(一)入戶搶劫的;(二)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;(三)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;(四)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(shù)額巨大的;(五)搶劫致人重傷、死亡的;(六)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;(七)持槍搶劫的;(八)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、救災、救濟物資的。
責編:樊芳
一審:樊芳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